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4-12-26 09:56:58   来源:未知   评论:0 点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8日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8日核准并于今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84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2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投资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1663050

  联系传真:023-6521317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传真:021-68870180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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