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受贿296万 反复翻供判刑13年
2014-08-28 18:33:16   来源:月明为卿   评论:0 点击:

原标题:“翻供局长”再次受审 连律师都懒得帮他辩护 “翻供局长”徐亮在庭审中。 本报分别于11月19日A9版、11月20日A5版,对该案进行了连续报道。 还记得忏悔书中“情真意切”忏悔自己,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竟然全盘翻供的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吗?2013年11月
原标题:“翻供局长”再次受审 连律师都懒得帮他辩护

“翻供局长”徐亮在庭审中。

本报分别于11月19日A9版、11月20日A5版,对该案进行了连续报道。

还记得忏悔书中“情真意切”忏悔自己,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竟然全盘翻供的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吗?2013年11月1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亮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面对公诉人员起诉的犯罪事实,徐亮全盘翻供。

尽管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不容质疑,但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都认为:徐亮的自我辩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办案机关应充分保障其权利,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收集其无罪和有罪的证据,让法庭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随即,案件调查组进一步展开了侦查和调查工作,终于戳破了徐亮的谎言。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亮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296.051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对其犯罪所得人民币296.0518万元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翻供1 受贿113万,却说借给行贿者200万

【起诉书】:2001年至2011年初,徐亮利用其担任南京市江宁区东善桥镇党委书记、湖熟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南京某饭店老板王某在业务发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二次收受王某贿赂的人民币共计113万元,其中13万元用于为其妻购买车辆,100万元用于购买江宁“金王府”小区52幢1601室房产。

【当庭辩解】:徐亮辩称,以前因为不想连累家人,才承认这13万是自己交给妻子的。实际上王某知道他妻子要买车,给了她13万元。车子买来后,徐亮问妻子,妻子说是王某买的。徐亮的意思是自己没经手这笔钱。

关于100万元,徐亮辩称,因为买金王府房子时缺钱,自己让王某拿100万元,王某答应了,自己就让妻子去办的。后来妻子跟自己讲,王某说100万元是送给他们的,不要了。言下之意,100万元也与他无关。

徐亮还说,自己也借给王某钱款,除了已查实的50万元,之前还有150万元借款。另外,他让王某处理的烟酒也没结过账。企图把受贿钱款与借款等经济往来搅合在一起。

徐亮辩护方也称,为徐亮案收集了新证据,包括王某和徐妻的询问笔录以及徐亮父亲的自述、王某写的借条等,反映徐亮共借给王某200万元,包含徐亮父亲的20万元拆迁款。并出示了王某写给徐亮妻子的一张288万元的借条,

人权专家反腐败就是在保障人权

人权专家反腐败就是在保障人权

说其中88万元为烟酒款。

戳穿谎言

证人:他父亲和老婆都来求我作伪证

徐亮翻供的底气从何而来?证人王某的证词为什么出现新的变化?真相只能由王某来说明。可是,办案人员多次联系就是找不到王某。几次到王某家蹲守,也不见其踪影。终于有一天,有关渠道传来消息:王某回家了。办案人员半夜赶往王某在马鞍山家中,在天刚亮时,将王某堵在门口。

讯问中,王某很快道出苦衷:原先在纪委和检察机关所做的陈述都是真实的,即:跟徐亮明确讲过,13万元是送给他妻子买车、100万元是送给他买房的,徐亮心知肚明。后来负责徐亮案辩护的有关人员给他制作的笔录中多出来的150万元借款是不存在的。但开庭前,徐亮妻子找到他,要求他和辩护方见面,承认向徐亮借过150万元的事。徐亮的老父亲也通过电话,再三恳请他承认借了钱,包括徐亮父亲的20万元拆迁款。

特别是开庭前的一个星期,2013年11月11日下午,徐亮妻子和辩护方人员找到王某。王某按徐妻的说法,让辩护方人员重新制作了笔录。为了把假戏做真,辩护方有关人员还悄悄制作了王某谈话的录音。但2014年6月27日徐亮案件第3次开庭审理时,公诉人员发现该录音在王某讲到关键问题或想表达一个明确的意思时,明显中断、逻辑混乱、前后矛盾。

第二次庭审中,当公诉人员讯问徐亮在什么时间借给王某150万元的?是谁和以什么方式交给王某的等细节时,徐亮均以“记不清楚”回答。很明显,徐亮家人和有关人员在与徐亮串通翻供时,他们没把这些细节商量透,所以徐亮答不出来,也不敢乱讲,只好以“记不清楚”来应对。

至此,徐亮妻子和有关人员串通徐亮翻供,企图把受贿113万的问题翻为与王正常经济往来的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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