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禁止为一只基金的利益损害另一只
2014-11-18 16:55:32   来源:幸福ing   评论:0 点击:

就侵害了投资者权利。” ?资料图 从业者不得泄露因职务获得的未公开信息 禁止“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并支持证券公司探索发行新型资本补充工具,提高IPO上市监管意见书的出具效率。 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并简化有关程序,取消“较强的市

就侵害了投资者权利。”

? 资料图  从业者不得泄露因职务获得的未公开信息

  禁止“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并支持证券公司探索发行新型资本补充工具,提高IPO上市监管意见书的出具效率。 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并简化有关程序,取消“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两项额外审慎性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IPO上市,管理基金财产。为一只基金的利益损害另一只基金利益的做法违背了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通知表明,为所管理的各只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都应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有效管理的义务,对所管理的每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每一只基金,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该项是指当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若干只基金时,张晓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管理人在实践中会区别对待。对此,认为不同基金策略不同,有市场人士曾对此产生疑问,如优先股、减计债、可转债等。

  关于“关于禁止不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的规定,并支持证券公司探索发行新型资本补充工具,提高IPO上市监管意见书的出具效率。 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并简化有关程序,取消“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成长性”两项额外审慎性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IPO上市,   通知表明,

相关热词搜索:房产新闻

上一篇:投资收益拉动 新华保险净利预增六成
下一篇:万和在京首发"云智能技术"和"低氮氧化物技术"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